受干旱少雨、地势地貌和村民居住分散等因素影响,大庄镇水资源供需不平衡,季节性缺水时有发生。除加强蓄水、兴建水利设施外,大庄镇积极落实“六水共抓”要求,指导村民通过“一事一议”的“自治管水”模式进行水资源管理,坚持“先生活后生产”原则,实行用水收费、“以水养水”,保障农村饮水供给可持续。目前,全镇村组水费收取率达96.64%,极大提升群众节水意识、转变用水方式,集中供水率、水质合格率、水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。
让“民议”凝聚“民意”,“民智”化为“民治”。杨梅树小(Ⅱ)型水库是木章郎村委会4个村民小组600余人的饮用水水源点,为解决村民用水安全问题,满足群众长期需求,从根本上解决从水源到水龙头的问题,大庄镇党委、政府多次深入村组听取意见,指导村民协商自治管水,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,就怎么管理、水费如何收取等进行交流。
明确“谁来管”。经过村民协商,管理人员由4名村组组长、组内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组成,按照“一事一议”完全由涉及村组自主协商管理。镇党委、镇政府定期检查指导,村委会做好日常监督,确保村组水管理、水费收取和支出、公示监督等合法合规、公平公开。
明确“管什么”。进行水库周边清洁、疏通引洪沟、设施维修清洗、水价制定和水电费收取、水管维护等全流程管理。经村民表决,由1名组长负责水管维护和开闸抽水,其余3名组长负责水表、抽水电表数额计算记录,部分群众代表或党员代表参与监督。其他涉水事务由村民协商处理。
明确“怎么管”。水费实行阶梯定价,每户每月3立方米及以内每立方米1元至1.5元之间,是否枯水季有所变化,超出限额按5元/立方米收费。水管理人员报酬从收取水费支付300元/月,收取水费用于管理人工费、水利设施维修管护费、材料费等,收取水费用在水的管理运行上,实现“以水养水”。经办人详细记录水费收取情况、支出及余额情况,形成收支明细管理台账,签字确认后,公示到村民并报村委会备案,确保阳光管理。自治管理后,村民自发疏通水库引洪沟1次,定期清洗水池、修建维修水利设施等,交费积极性高还主动参与监督管理,形成人人有责、人人参与、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。
水龙头,一头连着民生,一头连着发展。木章郎村民小组通过“一事一议”自治管理水资源,是大庄镇积极践行水价改革、推行民事民议、基层治理和奋力保障民生的生动实例。管理难、运行难是集中供水的一大难题,通过村民自治协商管理,不仅将水资源管理和设施维护落到实处,更增强村民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,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,保障群众安全用水、长期用水。大庄镇将持续推广、深化和完善村民“一事一议”的“自治管水”模式,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效益,让群众“放心”喝水、喝“放心水”。